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4、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公司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6、其他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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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設立分公司情況備案提交材料規(guī)范

            時間:2013-07-23   作者:東莞注冊公司服務網  【原創(chuàng)】       閱讀

            公司設立分公司情況備案提交材料規(guī)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 、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4、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公司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銷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分公司變更名稱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和分公司變更后《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增設、撤銷分公司,分公司變更名稱,公司申請備案適用本規(guī)范。

            2、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設立(注銷/變更)登記后,公司應當在30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xù)。

            3、《公司備案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東莞紅盾信息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登記注冊大廳領取。東莞紅盾信息網:http://dgaic.gov.cn/

            4、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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