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業新聞 >> 東莞工商注冊疑難 >>東莞企業《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
            详细内容

            東莞企業《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

            時間:2013-03-07   作者:東莞注冊公司服務網  【原創】       閱讀

            東莞企業《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

            審批事項

            出版物總發行企業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主辦機構

            廣東省新聞出版局

            法律法規

            依據

            《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3、594號)、《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2號)

            審批范圍

            和條件

            符合《出版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辦事流程

            申請單位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經其審核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新聞出版總署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由新聞出版總署換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批準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手續,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外商投資審批手續。

            申報材料

            (一)申請單位報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請示文件(應載明申請單位基本情況、變更事項及理由等);
            (二)主管、主辦單位同意意見(有主管、主辦單位的發行企業需提供此項);
            (三)《出版物總發行企業變更登記事項申請表》;
            (四)《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六)負責人的發行員資格證書或其他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
            (七)董事會決議及全體股東討論通過的修改公司章程的文本材料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八)如申請變更經營范圍,應提供與新增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職業資格證明等員材料;如申請變更經營地址,應提供新遷地址的使用權證明材料;如申請名稱變更,應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如申請變更資本結構或經濟性質,應提供擬新增投資者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資信證明文件。
            兼并、合并、分立而設立新的出版物總發行企業,按新設立總發行企業提供材料。 

            辦結時限

            20個工作日

            關鍵詞:東莞工商注冊疑難|東莞稅務登記疑難|東莞會計記賬疑難|東莞企業納稅疑難|東莞國稅聯系方式|東莞地稅聯系方式|東莞發票管理疑難|東莞工商新聞動態|東莞企業管理資訊|東莞稅局新聞動態|東莞市所得稅年報|企業納稅復議訴訟|申請一般納稅人疑難|東莞公司注冊|東莞注冊公司|東莞辦理營業執照|東莞代辦營業執照|東莞無地址無辦公室注冊公司|東莞集群注冊公司 咨詢電話:4006668052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400-666-8052
            400-666-8052
            13424804848
            13424804848
            本地20年財稅服務經驗